我其实一直喜欢烫头发的女孩,而且还是浅黄色的那种,原因是,我喜欢的第一个人就是那样的。哈哈哈。只不过那个女孩我和她仅是认识,只能算一面之缘了,后来想想,这个成语差不多也可以翻译成“永恒”吧。其实我喜欢的女孩子很简单,香香的,丰满而高挑。
要说原本在自己的博客里随便写了几篇文章,也只不过是想记录下自己某段时间的轨迹罢了,不经意间居然有只小兔子闯了进来,也有可能是只小猪。非得逼迫我写文章,声称要欣赏我的所谓的“大作”,没想到我竟也是个虚荣的人呢,经此一说竟还真有那股冲动,呵呵呵。
前些日其实相亲了。去年在一个朋友的家,今年依然。去年朋友的朋友做的媒,今年朋友的另一个朋友做的媒。来时路上朋友便在向我粗略形容了朋友的朋友介绍的那个女孩子。朋友有些懊恼,因为各方面信息感觉这个女孩有点像是去年朋友的那个朋友介绍过的,转念朋友又一想说:“嗯,应该不会那么巧吧?”结果,还真是那么巧!那个“逼迫”我写文章好让她去踩的丫头说这是“缘分”,可是我知道,这哪里算得上是缘分啊,因为我根本不喜欢她。所以顶多是个“缘”字,无分!顶多也只是个误会!
在朋友家我看了会报纸,闲聊了几句,便和她们告了别。其实没人知道,当我踏出门的时候,心里可难受了,因为我精心准备的小礼物,想送,却没能送出去。我说过的,我喜欢的女孩子很简单,香香的,丰满而高挑。还有,我喜欢戴耳环的女孩,嘿嘿嘿。说实在的一点也不过分。
我第一次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子比我要长两岁,那时没敢仔细看过人家,算是偷偷的打量过,非典前一阵子认识的她,叫“水晶瓶”,那年她二十三。
对她的欢喜之情,说也不信,见到一个女孩子会害怕的我很小家子气,怯怯地不敢和她说话,似近若远地看着她的背影,只觉得这个身影总是透着一股芬芳,幽香阵阵,叫人陶醉。也可能是那涂着口红的樱桃小嘴,不经意间撩动了一个弱冠少年的心扉了,挑逗着这个少年的情怀。我被她深深地吸引着,可恨的是她比我大两岁,高挑的身材,丰满而秀气,性格略显内敛,不太稚嫩和妩媚,透着一个大姐姐女孩的温柔。而我则恰以一个刚成年的身份步入这个社会自立并试以平等和人相处,且第一次煞有介事地约她去买书,没想到她很爽快大方地应承了。
下午三点她叫的我。我很会装傻地说:“啊呀,我都差点忘了!呵呵呵……”鬼才相信我这鬼话,天知道我中午吃饭都惦记这件事。
漫步在街头的一个个十字路口,跑了几个书店,很别扭,因为我很小家碧玉,不如人家来得潇洒大方。我装傻真的是一流。走了不远见到一个幼儿园,我于是指着说:“哎呀,那孤儿院的人可真多啊。”她狠狠地推了我一下:“那是托儿所!”声音拉得老长。买好书后我开心得得意忘形,过马路时径直往前走,谁知她在后面轻轻地拉了我一下,就在我扭过头时,一阵凉风“嗖”地刮过脸庞~~~一辆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这次我不是装的,我是红着脸走了回去。
我很清楚只要当我再看到这本《PHOTOSHOP》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来,那时正值放映电视剧《刺虎》,记得片尾曲好像是陈苑淇唱的:“我愿意,一直陪着你,就算并不容易,想着你,身不由己……”之后再没有再见到她了,听人说去Y市做了文秘。哈,一个美丽的误会。我对她说要去Y市看她,她说不必了,不必就不必了吧。
到如今已经六年没见了,一直有个心愿,要去看看她,想买个蛋糕给她吃,因为她说过,她还说喜欢吃韭菜包的饺子,嗯,还挺好养活的。
好养活的还有YY。可YY我已经失去了。YY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是我目前唯一相处了三十天的女朋友。我向来对于细节的记忆是尤其深刻的。因为它的细腻和柔美,又极具张力。
两年前第一次见YY,她穿的七分裤,于是第一次知道裤子还有九分的,再短些还有马裤,再就是短裤。后来YY送给我亲手叠的三百六十五个星星,居然有一天也能在电视里看见过一模一样的。YY买饮料就买醒目,可我不爱喝。还有,她老在我面前说池城帅,那时正好有个韩剧就是他演的,叫《跟我跳最后一支舞》。其实他一点都不帅,丑死了,哼!YY还喜欢吃香蕉,所以说好养活。见她时,我只带一根香蕉去就打发了,好可爱……
曾记得另一个朋友聊天说,她爸爸有句名言,说要打个鸡蛋壳,把自己包起来。呵呵,那是因为我那天说我生病了,怪不得我一看见鸡蛋壳就想往里钻呢。有一天我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在看穿越文,我问了半天终于知道,原来从这个朝代转到另一个朝代就叫做穿越文,而清代的就叫清穿,明代就是明穿,等等如是。
也曾认识一个女孩子,她说喜欢蓝霉的味道,她告诉我身旁的树叫芙蓉树,我只听过水里的芙蓉,有树这么叫的还是头一次。而雅芳有款香水的名字很好听,叫“永恒”,包装盒上的英文是Yesterday Today Tomorrow。而在我这里,怕这些只能只能都只是个误会了吧。所以我将博客起名为“永恒”,我希望永恒,而不再是误会,哪怕有些美,或者凄美。
细节的美在于精致,精致的美在于,可以回味。或许有人能心细如尘,会看到我空间的第一篇文章。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八日买的两本书,上下,下卷我签了名留在了书店,我托店主替我好好保管,我告诉她,将来有一天一定会有个姑娘过来拿走这本书的,不过不知道会等多久,一个月,又或许会是一年?而这个人她又会是谁呢?至少,我想绝不应该再是个误会了吧。误会太多了,会显得有些凄美,我不想要了。
闯进我博客的那只小兔子大概也是个机灵鬼吧,猜了我的空间答案,还到我这人迹罕至的博客里……那什么了,哈哈。我大约是说过九点半要睡觉的,因为我屁股疼,坐在电脑前太久的原因,她便大言不惭说自己过目不忘。也许吧,因为她会记得如果到十一点我不睡觉的话,就真的会问我是否要做贼了,我做过贼,在偷YY的心的时候,其实自己的心也被偷了。而当我听到这只小兔子也和我们YY一样也没有爸爸时,我生出一股心疼来!
岁月从文字中流过,那点点幽香让我不停地回头去望,慢慢去想。她的聪明不由让我地想起YY,要是换在了今天,我一定会把我所有的爱全部都给她!
实际上和玩游戏一样,如果有一天能把一个游戏分析到一定的程度,差不多应该是快要离开这个游戏的时候了。所以凡事都不能太深入,否则意味着……同样,如果把心事说得很透了,是否也意味着也许以后都不会再写心事了呢?
前几日和一个朋友聊天,说到一个地方,那里经济不太好,正在发展。老实说我真的有些蠢蠢欲动的,想去那个地方,开拓一片天地来,如果说真的可以,那真的可以施展一番作为的。到今天我仍然喜欢烫头发的女孩,而且还是浅黄色的那种,而YY也是烫着浅黄色的头发的。只是误会已然,美丽却已不在!
上次聊天时问了那个六年没见的朋友的车是哪款,她说是标志307。在此之前,我一直喜欢桑塔纳,现在一看见307,便不知觉地都要回头多望几眼了。哈哈,世人所谓爱乌及乌,尚不过如此啊。只是那晚当我说要坐她车兜兜风时,她却说,刚把车给送走了。她可真是会挑时间!不过也是啊,一个大家伙停在家里不用也烧钱呢。
实际上我对车是排斥的,而如果说成一种讨厌,就不外乎一个原因了:车祸。后来再一细想,车祸大多在于人为,倒也并不关乎车的本身吧?以前所以喜欢SANTANA,是因为它沉稳大气,又有型,而对于所有流线型的车,我向来视若无睹。可昨天,偶然看见了一辆桑塔纳三千,就停在家窗户底下,不知为什么,那种欢喜之情,突然之间却没有了,那种感觉,真的能用失望来形容,这种改变,一时间突然让自己不知所措。后来我终于明白,原来,是我太靠近它了……那么,是不是一部车,一件东西,又或一个人,一份感情,亦都是愈靠近而愈代表在失去呢?而美丽若想要永不褪色,又是否代表着,只能远远远远地呢?
9月20号应该是个好日子,因为总算是见了那个朋友,其实若不是听她说喜欢吃蛋糕和饺子,还真没这借口见她呢。呵,弹指竟已六年!
同样昨天还零星下了一点小雨,而这雨下得真及时,求都求不来啊。我的这个朋友暂且先叫她“家伙”好了,因为这家伙可是会跟我抬杠了,我说东她就会西南北说个遍,唯独不见东的影子。而且用她的话说,她也很奇怪啊,平时对同事都好言好语的,却偏偏在我来的时候,要在电话里冲我大嗓门呢,哎。。。也难怪,半个钟头的路程,我愣是花了九十分钟才到,她要不火才怪呢,哈哈哈哈,我也就厚着脸来个反正:反正我什么也没听见,嘿嘿!
说要去看她真的是我的一个愿望。
当一个人会想去看另一个人时,其实是这个人在想那个人;而当一个人一直在想要去看这个人,其实是这个人一直在想着那个人。如同一直想去看YY一样。而真在去看这个人时,就是要把这份想念告诉那个人,看到了,心也就知足了。人说知足常乐,大约正是这种心境吧。
前天晚上天气预报说有雨,心里头可是一惊,生怕真的会下雨,这真要下了可该如何是好啊,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三番五次地食言了,哈哈,总会说这个周日去,偏偏结果又去不了,只能说了一大车好听的话再挨到下个周日,可人家又不休假呢。所以这次就算大雨滂沱,也不能再更改行程了,大不了淋个落汤鸡好了,就是这一路泥泞怕有些不便。结果是,一个上午也没下一丝的雨,嗯,天公真是作美啊。可是又有句话叫“祸福无由,为人自招”,我想接下来的我可就是自己招的了。
约好十二点见的,结果还是上车晚了。我跟她解释说听错了班次,我把原来半小时一班的车听成了十分钟一班了,索性就逛了一圈才回来。哎,哪知光等车竟一等就是半个钟头啊。害她直骂我笨。总算是上了车,可周日人太多,半小时的路程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更郁闷的是,我居然会坐过了头,我怕她笑我,没敢告诉她我是一直坐到了终点站又坐回来的。其实我嘱咐那个车上收钱的人了,我说到金太阳,不知道她是没报站,还是她声音太小,我是真的没听见,直到我发现离小镇渐离渐远,才知道坐过了站。而最最要命的是,我发现坐过了头,一时情急起身,竟然会把蛋糕给打翻了。天啊,我真是欲哭无泪了!我只好说是我解下来看后没系好,其实哪是这样的啊。心情真的很沮丧,好在见到她时,又好了起来了,呵,一般真的很少有什么琐事能影响我的心情的。事实证明心情的真的很好,原来蛋糕被打翻了也有好处,因为可以再一起做个新的,然后再一起边聊天边等待,再一起吃掉,啊哈哈哈……
送她回去时,她说单位不能让外人出入。很奇怪,听了这话自己突然变得好固执。我一咬牙说,那你回去吧,我走了。她说不然等会吧,等把蛋糕放回去再来送我。我没理她自己走开了。其实这种固执是一种委屈,很奇怪的委屈,感觉她要赶我走了,其实这是要分别时的留恋。
就在这时,忽然有了一点雨意,地上也有些湿漉,她非要给我一把伞,说怕我会变成落汤鸡。我嘴里一个劲说不要,却一下子把伞给夺了过来。所以说这场雨下得及时,下得好呢,因为如若不然,又怎么会得到这把小伞呢?她说,你就笨吧,这哪能算得礼物啊。在我这里,当然算。伞,散?算吗?
这家伙其实也就大我两岁,可总是想要凌我之上,真是一点面子也没有。我说你再说我小,我可是要刮你鼻子的了。她不做声,静静地等车。其实她说我小,大约是因为我看上了蛋糕房里的那只小鸭子吧。
我们坐在缠的花的摇椅上秋千似的摇了老半天,我忽然发现桌子上有一只小鸭子,带响吹的那种,捏捏它就会发出声音来。我真的好喜欢啊,这么大的我竟会开口跟店主说,能不能把这个小玩意给我一个,店主说好啊,这个是她女儿玩的。哈哈哈哈哈哈……我倒。
于是她便有了把柄了,硬说我小。我小吗?其实不是的。因为这只带响吹的小鸭子恰是我一直在找的东西,而我也真的是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她使劲用眼瞪我:“赶紧还给人家!” 哎,她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呀!没办法了,只好在路上边走边给她解释我为什么喜欢那个小鸭子的。
那是因为两年前看过一部韩剧叫《别碰我女朋友》,里面有一段男主人公给女主人公变魔术的故事情节,感觉特别温馨浪漫。
故事中男主角掏出一只黄颜色的小鸭子来,然后用手捏了三下,小鸭子便“吱,吱,吱”地叫了三声。女主角也试着捏了几下,也叫了,这没什么呀?然后男主角又拿起来使劲捏捏,左捏右捏,还压扁了捏,这只可怜的小鸭子真是受尽折磨了。女主角如法炮制,可惜这次却怎么也捏不响了。可又轮到男主角捏的时候,居然又能发出声音来,直到最后男主角捏小鸭子的手渐离渐远,声音却能和手形一致,女主角皱着眉一脸狐疑:真奇怪呢?再定睛一看,原来那只响吹根本是在男主角的嘴里放着,小鸭子本身是捏不响的啊。哈哈哈,真的好开心。而倍感温馨的是女主角踩着脚,像跳橡皮筋一样,跳跃,活泼,男主角就配合着有节奏地吹出声来,好唯美。
其实并不喜欢看韩剧,总感觉那是小丫头片子看的东西,只是我这人终究还是喜欢里面的那些情节的安排和处理,那种细腻与精致的婉约,是那么到位与尽善尽美,而一部电影往往能打动人的,也就这么一个短短的瞬间。而这个瞬间做精致了,电影也就升华了。
我看的第一部韩剧就是YY喜欢的《跟我跳最后一支舞》,看了一小丁点,便没看下去,因为我们没能继续下去……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如果可以,我想和她一起看,可是还可以吗?
我通常极其吝啬去形容一个人的好,害怕被形容的对象名不副实。所以我的夸赞之词相对更显客观。而这样的词汇一经我口,便是金玉之言。于她的那份高贵,我将它说成淡雅,那份妩媚,我说成是芳菲。那份情调,我说成精致。我觉得很是客观。所以说女孩子可以随意,但女人绝对要精致。而之前我所遇过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略显邋遢,如今我隐约知道自己实在不应该将一个女人的从容与雅致强加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身上的。
她一米六五还多的个子,体重却不足一百一十斤,嘴里还一个劲说要减肥,真要命了。不过我倒很支持这个减肥计划的,因为她说在练肚皮舞,哈,保不齐哪天还能看到肚皮,可不是正中下怀啊。
六年了,03年到如今,六个多年头了。想想还真的恍如一梦似的。当年那个喜欢偎在同伴身上掩面傻笑的女孩如今如那历经风雪的梅花,虽非一眼灼人却暗香浮动而愈显感性、精致了。感觉这样的精神状态真的和空间里的那个她判若两人,这也是正我的欣慰之处。心里还真是放了许多心。以前总是会担心她,问她过得怎么样,好不好,开不开心,她就会反问我:估计也不会是深情的那一种?那么我是吗?在蛋糕店里,那个招呼我们的女孩说:“你对象好漂亮哦!”我微微一笑,发自内心,如果我真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但我却没做声,不是没有胆量,也不是不够喜欢,只是,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没有这种可能!而我好像从认识她以后就有了一种习惯,隐藏自己真实情感的习惯!因为此,我不敢轻易许下诺言,更不敢轻易打破这份美好的默契。那么我是深情的吗?其实纵使别人不问自己,自己也必定是要问一个明白的。而那个家伙别看她只比我大两岁,却还真的难以逾越和驾驭,怕是做朋友更为适宜吧。我只想说,我希望她每天都开心快乐,健康幸福,都能吃饱吃好,将来再遇到一个真正关心她的人来好好爱她,这份最真实的心意又岂能用情的深浅来做计较呢?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写文章拍电影许都会有下一集下一部,那么我和她呢?我还能再见到她吗?何时呢?几载后呢?而我又该籍以何种借口?
想到这里,不觉很是伤感,我忽然想起来一首歌来:“相聚离散一切都有时候,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等到风景都看透,你是否还会陪我看细水长流……”而席慕蓉的小诗说:爱原来是一种酒,饮了就会化作相思,无缘的你啊,不是来得太早,就是来得太迟。
是啊,很多事很多人,怕都如这一抹淡而青涩的情怀吧,或许命里注定就只能是一颗红豆,也只能是一种相思吧。而这一切怕又是皆因无缘吧。流水落花春去也!也罢,如果最终不结果,那就做一朵鲜花吧,如果最终绽不开花蕊,那就做一片绿叶吧,而如果连绿叶都做不成,那就化作春泥,化作祝福吧。
在回家的路上我发信息说,我想要那只小鸭子。这是否是在留出一片余地呢?而我会来拿这只小鸭子,再来看看她吗?那么YY呢?我是否也还能再看见她吗?为什么当你紧握双手的时候,里面什么也没有。而当我想握住你的手,却又已经过了时候。你告诉我说你已经找到了出口,可是我哪有你那么好运啊,想要走出去真的好难好难哦。。。